第一条 为加强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络思政中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部务信息公开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凡涉及部门工作重大问题和关系部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按规定应该保密的,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第三条 部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上只面向本部门教职工。
第四条 部务信息公开内容:
(1)部门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实施情况。
(2)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包括部门领导分工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
(3)人事工作。包括干部选任、岗位聘任、科室负责人任免、职称评审、人才引进、人员招聘等情况;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加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及国内进修的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及经费来源等情况;教职工借调、对口支援等情况。
(4)财务管理。包括部门财务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各项重大财务开支计划,学校划拨经费以及各种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教职工奖惩问题。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的名额、程序和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年终绩效的分配,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6)学校下发的涉及部门的建设、发展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公开(规定保密的除外)。
(7)除上述内容外其它应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部务信息公开形式:
(1)部务扩大会;
(2)部门全体会议;
(3)部门各类专题会议;
(4)部门公告栏、网站、短信、微信;
(5)其他适合进行信息公开的形式。
第六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在部务会、部务扩大会、专项工作会议等作出相关决策后进行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络思政中心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