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二级网站建设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二级网站是指学校各单位、部门建设的网站(含信息系统),是各单位、部门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学校二级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部门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五条 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学校二级网站的审批及内容的监管。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批二级网站域名的注册、变更;
(二)负责规划、指导二级网站的栏目设置及页面设计;
(三)负责监控网站信息内容及进行网上舆论引导;
(四)负责定期对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是二级网站建设的推进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学校网站群平台的建设及全面管理、安全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二级网站的申请备案、规范建设、技术监督、日常运行、终止服务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向各单位、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咨询与相关培训服务。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中心是二级网站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学校网站服务器的管理及其网络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管理学校集中建设的网站群服务器,做好技术保障和系统安全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二)制定服务器托管的相关规定并督促执行;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四)监控各单位、部门网站的运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站督促整改。
第八条 二级网站由各单位、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与维护。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及所管辖的网站在形式、内容、运行方面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各单位、部门应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由本单位、部门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主管本单位、部门二级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确定1名中层领导干部主管本单位、部门网站的内容审核;确定1名信息化干事具体执行网站内容发布工作,并报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和学校新闻中心备案。信息化干事发生变动时,应向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和学校新闻中心报备。
第三章 网站设计规范
第九条 二级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学校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部门特色。机关职能部门的网站设计风格应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网站的风格可根据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
第十条 二级网站美工设计需参照《中央财经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第十一条 二级网站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使用。网站整体结构要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方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的中、英文网站页面右上角应当加入中央财经大学中、英文网站链接。
第四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十三条 二级网站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格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 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网站栏目原则上包含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党建园地、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单位自身特点设立。
第十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的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新闻动态、党建园地、联系方式等。其他栏目可根据单位自身特点设立。
第十七条 原则上不允许各单位、部门在二级网站中私自设置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确需开设留言板功能,必须在申请时声明,并明确指定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随时检查留言内容,若发现不良信息应立即删除,并报宣传部、新闻中心。
第十八条 禁止在二级网站中私自链接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网站。禁止在二级网站中链接非法和含有不良信息的网站。
第五章 网站开通管理
第十九条开通学校二级网站均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审批。凡申请cufe.edu.cn子域名的单位,经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后,与网络信息中心协商确定相关技术细节,由网络信息中心提供域名对IP地址的解析服务。校内各单位、部门原则上不能在校外其他机构注册域名。如确有特殊需求,申请国内、国际域名(例如.NET, .ORG,.ORG.CN, .NET.CN等)的单位,须经宣传部、新闻中心审批后方可注册,注册后要在宣传部、新闻中心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校内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注册和使用包含有“cufe”的域名。
第二十条二级网站一般使用单位、部门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作为域名,统一以cufe.edu.cn结尾。学校域名实行分级管理,顶级域(cufe.edu.cn)由宣传部、新闻中心管理,各三级域名及其子域名由申请使用的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章 网站维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二级网站主页原则上要求在学校提供的平台上统一建设,由各单位、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在学校统一平台上建设的网站,其等级保护及测评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各单位、部门自建的网站,须在安全评估(或测评)合格的前提下才能上线运行,并自行负责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宣传部、新闻中心对二级网站的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发布各单位更新情况检查报告,并以此作为网站考核的依据。
第七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三条二级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和不良信息,严禁发布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第二十四条二级网站管理所涉及到的账号、密码由信息化干事保管,为了安全运行,应经常更换密码。因密码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网络信息中心定期对已经开放外网服务的网站进行漏洞扫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站,将通知所属单位、部门在7日内(从通知的第二天算起)完成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网站,将暂时关闭其服务器的外网服务。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社会漏洞公开平台指出具有中高危漏洞的,由网络信息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告知所属单位、部门漏洞详情,所属单位、部门须在3日内(从告知的第二天算起)将漏洞修补完成,并按要求提交漏洞修复报告,否则将暂时关闭其外网服务。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部门应当建立网站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部门英文版网站管理按照《中央财经大学英文版网站管理办法》(校发﹝2016﹞112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4﹞8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