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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校报》编辑委员会工作制度

作者: 加入日期:2014-04-14 录入:学生

校党字〔2002〕13号 

为明确《中央财经大学校报》(以下简称《校报》)编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提高办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性质

《中央财经大学校报》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在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校报》编辑、出版和审查的领导机构。 

二、工作范围

1.听取《校报》编辑部工作汇报,审核本报年度工作计划; 

2.审读涉及重大报道内容的稿件; 

3.审定由编辑部提交的有争议或难以判断的稿件; 

4.为本报经常性地推荐和组织高水平的宣传稿件; 

5.监督检查《校报》办刊方针的执行情况、编辑出版质量以及对国家有关期刊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保证刊物的质量和水平; 

6.向全校师生宣传《校报》,提高《校报》的影响力; 

7.负责对《校报》编辑、记者进行年终考评。 

三、组织与管理

1.编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编委若干名; 

2.编委会下设《校报》编辑部,编辑部为编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编辑部设在党委宣传部; 

3.编委会任期三年,届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补编委。 

四、工作制度

1.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编委会工作会议; 

2.编委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编委会会议; 

3.编委会成员应按时完成需要审读的稿件,对稿件内容应提出明确的取舍意见和清晰的修改意见。 

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