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02〕13号
为明确《中央财经大学校报》(以下简称《校报》)编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提高办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性质
《中央财经大学校报》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在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校报》编辑、出版和审查的领导机构。
二、工作范围
1.听取《校报》编辑部工作汇报,审核本报年度工作计划;
2.审读涉及重大报道内容的稿件;
3.审定由编辑部提交的有争议或难以判断的稿件;
4.为本报经常性地推荐和组织高水平的宣传稿件;
5.监督检查《校报》办刊方针的执行情况、编辑出版质量以及对国家有关期刊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保证刊物的质量和水平;
6.向全校师生宣传《校报》,提高《校报》的影响力;
7.负责对《校报》编辑、记者进行年终考评。
三、组织与管理
1.编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编委若干名;
2.编委会下设《校报》编辑部,编辑部为编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编辑部设在党委宣传部;
3.编委会任期三年,届中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补编委。
四、工作制度
1.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编委会工作会议;
2.编委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编委会会议;
3.编委会成员应按时完成需要审读的稿件,对稿件内容应提出明确的取舍意见和清晰的修改意见。
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