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课题(以下简称党建课题)对于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探索和创新的促进作用,支持更多师生的参与和优秀成果的产生,特设立党建课题后期资助项目。
第二条 凡我校在岗教职工,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非毕业班)均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第三条 已获得党建课题或其他课题立项的项目,及当年党建课题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请后期资助。
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资助方式
第四条 党建课题后期资助项目范围参照当年度发布的课题指南,内容包括学校党建、思政、宣传思想、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后期资助的成果分为论文和著作两种类型。
第五条 党建课题后期资助方式为课题获得成果后的立项和定额经费资助。即由课题负责人在规定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获得成果经课题办公室组织评审确认符合后期资助条件后,再予以立项并办理经费报销事宜。项目参与人以成果署名为准。
第六条 课题办公室全年受理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每年6月和11月统一组织评审,届时由课题办公室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具体申报事宜。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资助标准
第七条 论文类成果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在发表前提出申请,在发表后向课题办公室提交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论文应注明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财经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课题专项资金资助”,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应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包括扩展版),或《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前线》、《北京教育》(德育版或高教版)等期刊,字数不能低于3000字;或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北京日报》等报纸的理论版上,字数不能低于1000字。论文类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
第八条 著作类成果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在出版前提出申请。申请时著作应基本完成(80%以上),可以是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研究成果汇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汇编中一半以上的作者应为中央财经大学师生。著作类项目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项目申请由课题管理委员会审阅后投票,一半以上的委员同意后方可立项。已立项的著作类项目,由课题办公室联系出版社出版,原则上只报销出版费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课题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