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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内审内巡工作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2-04-01 录入:宣传部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依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结合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审内巡对象

1.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科研处、教师工作部、国际合作处、发展规划处、保卫部、工会、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北京学院;

2.各二级党组织;

3.期刊编辑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财经法学》《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学(英文刊)》。

二、内审内巡内容

各单位、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单位、部门依据工作职能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主动引导、管控处置等机制情况;落实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关项目和基金管理、重点关注人群教育管理、社团和学生组织管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责任相关情况

三、内审内巡安排

本轮内审内巡根据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安排,成立督查考核组,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考核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自检自查(4月1日-4月8日)

内审内巡对象(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二级党组织、期刊编辑部)依据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能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请于2022年4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由二级党组织及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办公楼5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二)现场督查(4月11日-4月22日)

督查考核工作组重点针对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根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要点》(详见附件),对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现场督查。

1.听取汇报。督查考核工作组深入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现场办公,听取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专题汇报。

2.调阅材料。督查考核工作组调阅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档案材料。

(三)总结汇报(4月25日-4月29日)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内审内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各单位、部门书面考核与现场督查结果,撰写督查考核工作报告,向学校党委报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督查考核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部门和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同完成本轮内审内巡工作。

2.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纪律,有关内容不通过网络传输。

3.督查考核工作组做好现场督查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整理汇总。内审内巡工作结束后,将相关材料移交宣传部存档。


附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要点通过学校OA系统以“点对点”的方式向党组织书记发送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部 代章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