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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新闻中心、网络思政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作者: 加入日期:2020-09-20 录入:宣传部 点击: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增强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晰权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原则;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第二条 部门领导班子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抓党风、促校风、改作风。  


第二章 主体责任

第三条 部门领导班子承担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分解的工作任务和纪委监督责任分解的工作任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组织推动落实。

(二)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廉洁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管理和服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服务育人意识。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在岗位聘任、权限内干部推荐人选任用、人员聘用、评奖评优、奖酬金发放、物资设备采购、办公用房安排等部门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定期向教职工报告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五)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师德师风失范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履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第四条 部长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中央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规定。  


第三章 工作体制机制

第五条 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背书制度。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实行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和部门副职领导干部之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责任书。  

第六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底书面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每年年终,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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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