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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域名管理办法

作者: 加入日期:2014-04-16 录入:宣传部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校园网内计算机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二条 我校校园网内计算机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我校域名为cufe.edu.cn,属于教育科研网的二级域名,由宣传部负责管理;校内各单位、部门所使用的域名为三级域名,各三级域名及其子域名由申请使用的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条 上级域名的管理单位负责对其各下级域名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督促下级域名的管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改正。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应对其所申请的域名负责,合法使用,不能将域名用于非教学和科研等商业和其它盈利活动。 

第三章 三级域名的申请及注册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及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科研机构可以申请三级域名。 

第六条 域名注册程序 

(一)申请三级域名的单位、部门,需从网络信息中心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中央财经大学域名申请(变更、注销)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域名申请理由填写;

(二)《申请表》由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宣传部进行审批。科研机构须先将《申请表》送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送宣传部审批。 

(三)宣传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告知申请单位、部门审批结果。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其做相应修改。 

(四)申请单位、部门将通过审批的《申请表》送网络信息中心,并与网络信息中心协商确定相关技术细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域名对IP地址的解析服务。 

(五)校内各单位、部门原则上不能在校外其他机构注册域名,如确有特殊需求,须经宣传部审批后方可注册。注册后要在宣传部登记备案,并提供所注册域名的名称及注册有效期。 

第七条 域名注册后,申请单位、部门须在3三个月之内开通相应网站。到期未开通的,宣传部将停止申请单位、部门对该域名的使用。 

第四章 注册域名的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注册域名可以变更或者注销,但不能转让或者买卖。 

第九条 已经注册的域名需要变更,由使用单位、部门按域名变更理由填写《申请表》,送宣传部审批。如果域名名称不变,服务器仍存放校内,仅为IP地址变更,不需经宣传部审批,可以直接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如果服务器存放地点变更为校外,使用单位须先与宣传部签订《中央财经大学二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后,再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 

第十条 域名若因故终止使用的,使用单位、部门需及时向宣传部提出注销申请,并按域名注销理由填写《申请表》。在校外注册的域名停止使用的,也要到宣传部备案。 

第五章 域名的命名规定

第十一条三级域名应以正式的英文缩写、中文缩写或者常用英文名作为域名,统一以“cufe.edu.cn”为后缀。各单位部门的二级网站及下属子网站,经校园网络IP地址链接的,必须使用以“cufe.edu.cn”为后缀的三级域名;不经校园网络IP地址链接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以“cufe.edu.cn”为后缀的三级域名。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一般只能申请一个三级域名。英文网站原则上不分配独立域名。 

第十三条 校内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注册申请和使用包含有“cufe”的域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